第三章 一见钟情

刘巧珍扑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局促地望了一眼高加林,然后从草篮里摸出一个熟得皮都有点发黄的甜瓜递到高加林面前,说:“我们家自留地的。我种的。你吃吧,甜得要命!”

接着,她又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花手帕,让高加林擦一擦甜瓜。

高加林有点儿难为情地接过甜瓜,又接过她的手帕,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对她说:“谢谢啦,巧珍妹子,我着急去县城寄信,回来再跟你聊……”

刘巧珍似乎还想和他说话,听他这么一说,犹豫了一下。

高加林咬了一口甜瓜,向刘巧珍挥挥手,说声谢谢,就此大步流星离开。现在自己两袖清风,可不是谈恋爱的时机。

刘巧珍叹了口气,低着头向回村的小路上走了。

高加林赶到邮局,时间还没到两点钟。他买了两个馍,填了填肚子,又等了一会儿,邮局工作人员才姗姗来迟。高加林进去买了四个信封,四张邮票,花了四角钱。

买邮票的时候高加林看见了80年的猴票,一只坐着的形象可爱的金猴,并配以大红的底色,充满喜庆的情味。他当然知道这是新中国正式发行的邮票中增值最多、最快的邮品。可惜囊中羞涩,自己也等不及这玩意增值变现。还是咽了咽口水,把这事放下了!quwo.org 橙子小说网

高加林提起笔就要给信封上写邮寄地址,结果卡壳了!他压根不知道这几家报刊的投稿地址,这该咋办呢?

他突然想起了已经久违的县文化馆阅览室,那里应该有这几本刊物,上面就有邮寄地址。高加林立即出了邮电局,直奔十字街以北的县文化馆。

因为高加林爱好文学,文化馆也有几个熟人。高加林见面神态自若地打了个招呼,还喝口茶水,甚至把自己的来意都托盘而出!

对方看了一眼诗稿,啧啧称奇,夸赞道:“高加林你小子,深藏不露呀!没想到现在诗写的这么好,难怪敢投这些国家级的刊物!将来发表了,一定要请吃饭!”

高加林也笑着寒暄谦虚几句,现在不是遮遮掩掩的时候,要全方位地把自己文学才子的名声打出去!

高加林拿来了这几本诗刊,把投稿地址认认真真的抄在信封之上,贴了邮票,分类诗稿塞进去,封了口,这才踏实下来。能不能打响这第一枪,就看这一遭了!

既然来了,不如看看新闻时事,接下来该着手自己的第一篇小说,可要弄清楚现在的时事情况,别写出什么不该有或还没发生的事情。

高加林从报架上把《人民日报》、《光明时报》《中国青年报》《参考消息》和本省的报纸取了一堆,坐在椅子上看起来。这里没什么人。在城市喧嚣的海洋里,难得有这平静的一处。

高加林首先看《人民日报》,又把各种报纸翻着浏览了一遍。他身子蜷曲在长椅子里,把几种大报好多天的重要内容几乎通通看完以后,浑身感到十分舒服。

直到阅览室的工作人员来关门的时候,高加林才大吃一惊:现在已经到吃下午饭的时光了!

高加林出了阅览室,看见太阳已经远远向西边倾斜过去了。市声基本落下,街道上稀稀落落的没有了多少人。

他连忙拿着信封赶往邮电局,果然邮局已经下班。好在投递到邮筒也一样,高加林再次检查了一遍信封,然后才将其依次塞入邮筒,这件事总算办完了,赶快回家吧!自己出来也没有给父母说一声,对方一定等急了!

高加林急匆匆出了城,向大马河川道那里走去。他走到大马河桥上时,突然看见刘巧珍立在桥头上,手里拿块红手帕扇着脸,身边撑着他们家新买的那辆“飞鸽”牌自行车。

刘巧珍看见他,主动走过来了,并且站在了他的面前,“加林哥,又碰见你了,你做啥子去了?”

高加林看着这个满脸光彩的美丽女孩,心中砰砰跳了起来。

原身对刘巧珍非常熟悉,从小看着她长大,自然不会注意到这个女孩有多么光芒耀眼,反而在心里嫌弃对方是个没文化的农村姑娘。

可现在的高加林完全不一样,他几乎立即弄懂了一见钟情的成语,原来就是这种感觉。心跳加速,脸不自觉地泛红,不敢看对方的眼睛,但又忍不住想把对方的倩影烙刻在心里。

高加林勉强镇定下来,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说:“巧珍妹子,我写了几首诗,打算给一些杂志投稿,今天特意去邮电局寄信。结果去县城阅览室看报纸,误了时间,怕父母着急,这才急忙往回赶。”

刘巧珍见高加林对自己如此坦白,高兴得眼睛里都放着光,“加林哥,你急着回家,那赶快上车,我带你回去。路上你给我念念你写的诗!”

高加林一下子感到很为难,这个时代和适龄女子骑一辆车子回家,让庄前村后的人看见了,会让人说刘巧珍的闲话。

高加林犹豫了一下,对刘巧珍撒谎说:“我骑车带人不行,怕把你摔了。”

“我带你!”刘巧珍两只手扶着车把,亲切地看了加林一眼,又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啊呀,这样不好吧!”高加林一只手在头发里挠着,不知该怎办,干脆说了实话,“巧珍妹子,其实是我怕别人说闲话,这样对你影响不好!”

“怕啥,咱们光明正大,我啥也不怕!”刘巧珍漂亮的大眼睛执拗地望着他,看起来很坚决。

“好吧!”人家女孩都不怕,自己还怕个屁呀!大不了回去赶赶进度,尽快出书致富,把刘巧珍娶回家!

想到这里,高加林充满力量,从刘巧珍手中接过车子,翻身上车。

“加林哥,等等我!”刘巧珍如同轻快的燕子,轻盈地落在后座上,鼓起勇气抓住高加林的腰。

高加林鼓足干劲,双腿蹬得飞快,给她大声朗诵自己抄袭的大作。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

刘巧珍在后座听得面红耳赤,忍不住把头靠在高加林背上,幸福地闭上眼睛。

就这样,俩人共乘一辆自行车,出了桥头,向西一拐,顺着大马河川道的简易公路向高家村飞驰,橘红的夕阳洒下温柔地光线,将这一切包裹,幸福充满整个画面。

高加林还是不能不顾忌刘巧珍的名声,她是个女孩子,在这样偏僻闭塞的小山村里,稍微逾越雷池就会惹来一大堆的闲话。村里面闲的没事嚼舌根的七大姑八大姨可真的不少。所以还没到村子,远远地高加林就停下了车子,跳了下来。把自行车给刘巧珍,让她自己骑车先走。

“巧珍妹子,村里面扯闲话的人太多了,”高加林看着有些不知所措的刘巧珍,解释道:“咱们就在这里分开,你先骑车回家吧!”

“加林哥,俺不怕别人瞎说!”

刘巧珍比高加林还勇敢,这让他十分感动,伸出手摸摸刘巧珍的头,温和地说道:“乖,听话!也就是这么一阵,再过一段时间我的文章发表了,什么都好了!”

刘巧珍心中涌起一股暖流,羞涩地低下头,“那好,加林哥,我先走了!”

说完,刘巧珍像一只燕子,飞身上车,轻快地骑走了。没骑几米,又停下来,扭过头给高加林挥挥手,说声再见。高加林笑着给她挥挥手,就这样目送她远去,这才迈着轻快的步伐向家里赶去。

高加林一边走,一边构思着新的小说。他打算写一本反应当代农村生活的中篇小说,展现农村改革开放中遇到的问题和挫折。这种主旋律小说也是这个时代最热门的东西,写出来后绝对名利双收,自己的处境立即得到改善。

可是写什么小说好呢?

几乎不假思索,路遥的《人生》就摆在他的脑海里。写这本书再恰当没有了,直接就是事实呀!

可是一思索,高加林又打消了照抄的念头。

首先自己的写作风格与路遥的《人生》相差很大,自己喜欢写一些比较柔和华丽的文笔,与路遥这种乡土气息浓厚的风格不符,照抄肯定不合适。至于改写呢?对于这样一位命运多舛的文壕前辈,自己实在不忍心抄袭对方的代表作,总不能走人家的路,让人家无路可走吧?太没有道德了!

当然还有最后一点,自己的环境如果与小说里面一模一样,每一个人都有对应的角色,那么,小说发表之日,也是自己周边所有人被暴露在社会舆论之时。正面角色还好说,那些略带反面的角色对应人物岂不是要受到千夫所指?自己没有必要把整个身边都搞成这样吧!顶多映射高明楼出出气就行了!

同样,《平凡的世界》也不太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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