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斗酒大会

夜空下凉风习习,丝竹管弦之声不绝于耳。

“今天我苟晞就是唯一的标准,谁让我喝开心了,谁就是冠军。”

按照安排,在司仪的介绍下,选手将会一个一个登台。由苟晞实时品尝决定好坏,同时将酒分发给帐下诸将。

在后台等待的唐大脚惴惴不安。他环顾四周,其他选手一个个信心满满,跃跃欲试。他毕竟当了十几年的下人,现在做起台面上的事还是不太习惯。

“霸王酒,来自彭城,起名自西楚霸王项羽,传说项羽当年就是喝了这个酒,勇气百倍。推荐人......”

首先出场的是一位彪形大汉,手提一大缸酒,跨着大步,走上前来。

真是好汉子,不知道酒怎么样?

那大汉将酒“哐”地一声砸在苟晞面前,苟晞却只拿个拇指大的小杯子,微微盛了一点点。他为了保持味觉敏感,每一次都不会多喝。

“这酒品相和它的名字挺配,酒液浑浊,倒像个糙汉子。”他举杯拿到面前端详起来,“待本大人好好品尝一番。”

他先是用嘴唇轻轻抿了一下,然后就把酒泼在了地上。

“哈哈,本大人知道西楚霸王项羽是怎么死的了”,苟晞放声大笑,“是喝了这酒郁闷死的。我还以为这浊酒会有多带劲,没想到竟然这么平淡!”

那大汉脸红到了耳根,倒像是自己喝了酒一样。他恭恭敬敬地低了低头,就赶紧抱着酒缸退场了。明明是个大汉,却羞愧得像个姑娘。

接下来苟晞又品尝了几家酒,不是品相太差,浑浊不堪;就是滋味不够。他的评论也是尖酸挑剔,前面四家酒几乎都被贬得一无是处。

不过也难怪,现在粮食都不能正常供应的乱世,又有多少人能沉下心来酿酒呢?

在漫长的不安等待后,终于轮到了唐大脚。

“君莫笑,来自谯城白云坞,推荐人马歆。坞主有诗赞云,

白云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这几句诗一下唤起了苟晞以及台下诸将的愁绪,是啊,他们也如诗中主人公一样,在征战之间的苟安中寻欢作乐,不知道明天会不会醉卧沙场。

唐大脚心中忐忑不安,近乎小跑着捧上酒来。但另一方面,他还是有一些自信,毕竟苟晞评酒几乎就从两个方向出发:卖相和滋味。

论卖相,自家的‘君莫笑’清如甘泉;论滋味,白酒自然是浓烈无比。那么单纯看这两点,好像也不比其他人差。

苟晞仰头喝了小半杯,眉头一皱,酒杯放在地上,脸上露出愁苦的神情。

坏了,看着苟晞一脸愁容,唐大脚心里一惊,知道自己这次卖酒多半要失败。

“这酒确实特别,要说清,是至清;要说滋味,是至烈。”苟晞来回踱着步。

“然而礼记有云,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他一声长叹,在这乱世之前,他也曾饱读经传,“这酒至清至烈,反而过犹不及。不好喝,下一位。”

他想到自己就像这酒一样,总是过犹不及。他对待下属,对待百姓从来都是严苛刚硬,反而失了众心。沦落到今天这个样子,其实并非仅仅是运气不好吧。

诸将也没有多少人能喝惯白酒的。原来这个时空的大部分人,习惯了黄酒的温润风雅,还没有准备好接受白酒的浓香馥郁。苟晞觉得这个酒不对劲,也是自然之理。

这个时候,台下的众人开始窃窃私语。最后压轴出场的可是有名的兰陵郁金香。

有人甚至开始议论,这次斗酒大会本来就是内定的兰陵郁金香为冠。毕竟兰陵是琅琊国的属地,此举是苟晞对江东琅琊王的示好。

“郁金香,来自琅琊国兰陵,推荐人......”

兰陵酒商出手不凡,捧着一只玉碗走了上来。那酒在玉碗之中闪着温润的暗黄光,仿佛液体的琥珀。香气沉郁而温雅,果然是名酒。

苟晞小心地接过玉碗,不由得赞叹,“早就听闻兰陵郁金香为天下黄酒之冠,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他仰头一饮而尽,“好酒!”

台下的军士们也喝起酒来。苟将军难得气派一回,这样的昂贵名酒也是一人一杯,不知道花了多少资财。

钟鼓齐鸣中,大家开怀欢饮,看来今日的斗酒大会,冠军非郁金香莫属了。

唐大脚心中怅然,好不容易托飞马坞主马歆的关系,才进入这一次的斗酒会。但是现在看来,还是比不过名酒郁金香。尽管就他自己而言,白云坞的白酒是天下最好喝的。

回归本心,自己一开始是怎么喜欢上这个酒的呢?他还记得,自己一开始也很抵触燕燕那丫头弄出来的新鲜玩意。

直到有一天,他坐在夕阳下,又想起了自己的兄弟,想起了年轻时的雄心壮志,心中哀伤。他不禁想要喝些酒。但那一天供下人的黄酒刚好告罄,他于是想到了燕燕的试验品,反正当时也没人喝。于是他来到燕燕的作坊,将一小杯白酒猛灌了进去。

没想到,身子一热,眼泪也一下子流了出来。

那是他几年来第一次流泪。原来之前的生活让他麻木,连怎么流泪也忘记了。眼泪逼出来后,他感到全身通畅。

“如果没有异议,冠军就是兰陵的郁金香了!”

唐大脚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正在苟晞的斗酒会上。自己已经知道怎么力挽狂澜了。

“且慢,让我们白云坞再试一次。之前你们喝酒的方法不对!”

苟晞歪头瞧着眼前这个胡人,笑道,“那就姑且再试一次。”

白云坞剩余的酒又被分发给诸将。同时,唐大脚端来酒杯,“请苟将军一口含住杯中酒,但不要吞下。”

苟晞好奇地照做,将一大口酒含在口腔里。

突然,苟晞被唐大脚用手下巴上一磕,酒液直直灌入喉管,他只感到一阵辛辣,自己差点被呛到,眼泪也一下流了出来。

这是谋刺?

他刚想唤身旁的人将这胡人拿下,突然感到一阵无比的畅快。酒的浓香也从肺腑直冲脑门,从肠胃到眼眶。身体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被打通了。

“好!好酒!”

他一抹眼角,才意识到,这是在战败丢了青州之后,自己第一次流泪。他已经麻木太久了。

这时众人看到了主将畅快的样子,纷纷举杯将杯中的白酒一口灌下去。

成了,唐大脚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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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晞屯兵蒙城,以斗酒为乐,终日欢饮达旦,自是不理军政。”《楚书·列传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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