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清算

在众目睽睽之中,孙虎一脸迷惑地被侍卫牵上台,领了一份纸状,上面写着孙虎应得的详细赏赐,还有司州刺史的印章。接下来,随着一个一个姓名报出,厅下一个个官吏上台领赏,有的一脸坦然,有的则不知所措。

桓景温言抚慰道:

“这次蝗灾来得甚急,你们治灾不易,大部分人只要是坚持在此地就算是有功。尤其是诸位保长们,先前都是亲卫,我的心腹手足,却必须在此时担起重担。”

原来是赏赐!

听到这句话,人群的脸色稍缓。几个先前贪墨最重的保长和官吏松了一口气,看来这次灾后处理的基调已经定下了,桓景果然不忍心处理自己的亲卫。如果刺史的处理是以赏为主,那么即使自己胡作非为,估计也只是无功无过,不会有什么惩罚。

而厅外的百姓则在小声议论。百姓的期待很低,能够维持胡人不南下,勉强做个太平犬就好,对于这次蝗灾中的粮价哄抬,也仅仅是稍微失望,毕竟本来已经没什么希望了。至于事后的处理,既然是刺史自己的亲卫,估计也就罚酒三杯,如今看来,果然是以赏赐为主。

可正当气氛趋于和缓之时,这时惊堂木一拍,仿佛炸雷,将厅内众人吓了一跳。

“不过,若是心腹手足有害民之举,那么即使是壮士断腕,也在所不惜!”

厅外民声登时鼎沸,百姓争相向厅中探望;厅内气氛则冰冷近乎凝结,一片肃杀。

蝗群到来以来,官吏贪墨的风言风语传得全郡都是。百姓本来以为刺史的亲卫来到村中任保长或许能够有所改观,这几十天里,一开始,也不过比从前元康时期的官差稍稍收敛一点,该怎么哄抬粮价,可一点没少。

幸亏后来从南边紧急调集粮食,加之桓景紧急发文,供应终于趋于稳定,所以事情被压了下去,没有酿成民变。百姓的怒气一直在,只是又能如何呢?这些亲卫都是桓景从白云坞带出来的,刺史怎么舍得处理?相比暴敛的司马越、滥杀的苟晞,桓景似乎只是御下无能而已,这个时代,打碎了牙也只能往肚里吞。

可没想到这次,刺史竟然准备动真格了,民气顿时一扬。

只见桓景将另一份帛书取出,命人当众念起来:

“丁珍!李康!高良!……”

被点到名字的,既有亲卫出身的保长,也有卞壸手下治粟内史的班子,总共七人。这些人正是先前冉良上报的近期谣言源头。作为贪墨最重者,这些人打算通过弄得人心惶惶来裹挟官吏中的中立派,若是在其他地方,恐怕就是一个官官相卫,最终法不责众的结果。

只是他们没想到,桓景早就布下了一张情报之网,在蝗灾后期,尚虞备用处的少年就渗透进怀县各处,靠着在街坊中打探,探查谣言的源头,最终结果都指向那几个重要人物。

在官吏身后等待已久的新募亲卫一拥而上,将这几个人当堂拿下。

接下来,书记官一个一个宣告他们过去的功绩和罪过。

丁珍本是怀县当地的世家,当初在河内之战中,最早投奔向怀县进军的祖逖,后来又在箕关之战中供应粮草,所以事后获得了河内郡治粟内史的重任。

李康本是豫州流亡的寒士,后来被卞壸发掘,从流民中拔擢,做了个书记官。现在是怀县的主簿。

高良,本来是白云坞的樵夫,后来在桓景身边任百夫长。这次让他到怀县做都尉,是为了监督下放到各地的亲军保长,还有卞壸部下的粮食调运部门。

这些人,在这次蝗灾之前,或多或少都有功劳,然而蝗灾一来,先是被蝗灾乃天意不可灭的说法影响,消极对待。之后李康、高良这些本应该有监管之责的官吏,又在本地地头蛇丁珍的牵桥引线之下,放松了监管,反而亲自参与到哄抬粮价上来。

他们的心态其实很合理:毕竟若是蝗灾持续下去,等到中原大乱,胡人又会南下,桓刺史不知还会不会留守司州。倒还不如乘机聚敛一些财物,之后要跑路也会更加容易一些,而留在此地者,以此为资,说不定还能啸聚一方。

只是没想到,蝗灾居然真的就这么过去了。

此时除了高良,这几个人魂不附体,几乎不能站立。而高良只是长叹一声,战场上出生入死,终究没有逃出此劫。

“依《晋律》,这几人当如何处置?”

桓景询问一旁的桓彝,桓彝县令出身,对于法条极为熟悉。不过其实桓景也是明知故问,即使是以宽简著称的《晋律》,这些罪过最少也是禁锢终身了。

“货财之利谓之赃。当尽收其赃物,赃五匹以上,弃市!”

此时应答如流的桓彝,其实也面色尴尬得很。作为河内郡的主政,新军平阳府的主将,底下人串通弄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自己却并无耳闻,实在是失职之至。

“若是有主官失察者,当做何解?”

桓彝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说:

“主官失察者,夺官爵各一等。”

相比于《汉律》和曹魏的《新律》,《晋律》中没有肉刑,而且连坐也较少,在当时人看起来,算是过于宽厚了。但在桓景这种穿越者看来,这种贪赃五匹就弃市的法律,又显得过严。

《晋律》的真正问题,其实还是在于很少严肃地执行。惠帝之时,就有“政出群下,每有疑狱,各立私情,刑法不定”的情况。而在刁协对司马睿的上书中,更有所谓“古典刑不上大夫,今士人有犯者,谓宜如旧,不在刑例”,这正是后世“刑不上大夫”的出处。

而在原时空,桓彝本人后来也发表过这样的看法:“刑罚轻重,随时而作。时人少罪而易威,则从轻而宽之;时人多罪而难威,则宜化刑而济之。”

总而言之,对于法条随意解读,还时常有宽赦,这就是晋律的特点。最终导致的,就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的结果。

桓景先前也派人调查过桓彝,最终发现桓彝并未有贪赃枉法之状,总算是安下心来。然而事务繁多,那么桓彝失察可以理解,但并不能宽赦。

“很好,那么就按桓太守说的来做。原河内太守桓彝,贬为河内司马,暂行河内太守事。自丁珍、李康以下七人,皆处斩弃市!”

这时桓彝慌忙上前,双腿几乎要跪下:“刺史且慢!”

“桓太守欲为自己辩解乎?”

“非也,在下失职,夺爵本是本分”,桓彝抱拳哀求:“只是人死不能复生,人才难得,若是改完禁锢之刑,之后危急无人之时,或许可以重新起用。”

桓景轻笑一声,故意放大声音,好让厅外的百姓也听见:“若是事事皆可赦,要这晋律何为?”

厅外百姓也对桓彝的所言报以嘘声。

桓彝知道这几个下属救不得,于是不再说话。接着几个侍卫一拥而上,将这七人带出了议事厅。围观的人群也跟着七人远去了。

桓景起身,目送百姓和七个死罪者远去。这才放心坐下,命门房驱散门外的百姓,并且将厅中大门关上。众人不知他意欲何为,听得大门“砰”地一声关上,只是战栗不止。

“刚刚所论者,仅仅是死罪而已,这儿还有一份名单,诸位之中,也多有参与……”

众官吏一言不发,仿佛木雕一样呆立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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