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这味道简直绝了

陈安扛着野狸子返回的时候,没有走大村子的大路,而是选择山道,直接前往盘龙湾,他不想太多人知道。

主要是因为野狸子,在这年头已经被划入保护动物的范畴。

只是保护的力度不强,更像是一种口头上的表示,因为野狸子的皮毛是这年头重要的毛皮资源和出口种类之一,在禁猎之前,收购站里一直都在收购,而且价格相当高。

虽然也控制了出口的皮张数量额度,但实际情况是,每年都没能完成收购指标

当然,陈安不懂这些。

只要收购站里收购,那山里人就能打。

这是很简单的想法。

但不管怎么说,挂上了保护动物的名头,陈安还是希望不会因此被举报,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主要是,野狸子的数量,比豹子、黑娃子之类的要少得多。

陈子谦听了陈安的话,没有去放羊,就在家里烤火。

听到院里几条猎狗兴奋的叫声,钻出屋子看了一眼,见是陈安从后山下来,忙着到院门口开门,顺便卷了根旱烟点上,抽得叭叭叭的。

门一打开,留在院里旺旺、娇娇和两条下司犬,尾巴狂甩着跑出院门,绕着院墙边的小道,朝着陈安跑去。

大概是因为被留在院里没能跟着进山的缘故,旺旺和娇娇,隔着老远,就冲着陈安狂吠起来,伴随着呜呜的哼叫声。

陈安都能明显感觉出它们那种被舍弃的怨念,迎上几条猎狗,也就弯腰揉了揉它们的脑袋,进行安抚。

陈子谦也跟着出来,看到陈安扛着的野狸子时,眼神中有奇异的光芒:“活了大半辈子了,还是第一次看到野狸子,长得还真是奇特!”

随后,他就注意到了招财脑袋和脖子上的伤口,接着问道:“这狗是啷个回事儿?”

“追这只野狸子的时候,被挠伤了,不过问题不大!”

“你人没得事撒?”

“我没得事儿!”

“没得事就好……赶紧回屋头烤火!早上你走了,几条猎狗在家里边急得不得了,在我把圆圆滚滚放到竹林的时候,招财它们抽身就钻出院门,只来得及拦住旺旺和娇娇。”

“也得亏招财它们跟来了,不然我今天想打到这只野狸子,可不容易!”

“以后进山,还是尽量把狗带上的好,至少人安全些。”

陈安点点头,先一步进了院子,陈子谦关了院门,又去抱了些包谷草和苕藤挂在羊圈里喂羊。

像是在山上吃草一样,黄羊习惯吃高处一些的草叶,若是直接放圈里,分分钟就能被踩踏糟蹋了。

陈安扛着野狸子进了屋里,看到冯丽荣和耿玉莲在壁炉前用针线,冯丽荣在学着纳鞋底,两人聊着家常,倒是有说有笑。

她从小没人教针线活,在这方面实在笨拙得厉害。

好在,这年头黄胶鞋也挺好,倒不需要花费太多精力来专门做这些事儿。

也就在闲余的时候,把家里的那些破烂衣物废物利用一下。

陈安撵山,更常穿的鞋子是黄胶鞋,但弄一双更轻松舒适的布鞋换脚,或是在家里穿,也挺好。

见陈安推门进来,冯丽荣立刻将针线放在小簸箕里,帮着陈安将那只野狸子放下来。

她自己也知道野狸子的皮毛甚至比熊胆还值钱,忍不住摸了摸野狸子那身柔软的皮毛:“摸上去好柔软……安哥,你说就这么一张皮毛,啷个能卖得比熊胆还贵?”

陈安笑笑:“估计是保暖性能好,加之又太难得的缘故,这种厚实柔软的皮毛,可不多见,比豹子皮还要好得多……宝儿,把你的小刀找来给我,另外准备一个大碗,我用来装血。”

“装血干啥子?”风流荣有些奇怪地问。

“练狗撒,我要让它们记住野狸子,以后进山,更容易发现它们,这可是值钱的好东西!”

陈安这么一说,冯丽荣就明白了,快步上楼,去拿她那把小刀。

而陈安则是趁机坐在壁炉前搓揉着已经被冷得有些麻木的双手,见一旁篾兜里睡着的陈澈动了一下,睁开眼睛,晃着小手开始哼哼唧唧,知道小家伙一醒来就得把屎把尿,不然分分钟拉裤裆里,赶忙把他抱了起来。

耿玉莲见状,放下针线:“你浑身冷冰冰嘞,莫把娃儿弄了凉着咯,让我来!”

陈安把孩子递给耿玉莲,被她抱到一旁。

冯丽荣就在这时候从楼上下来,又到厨房里拿了個碗,回来后两口子相互帮忙着,先从野狸子四只脚的皮挑开,然后从嘴沿开始动刀,将野狸子的皮毛像剥石貂皮筒一样,完整地剥了下来。

整个皮筒上面,就脑袋部位有两个弹孔,其它地方完好无损,绝对是难得的品相,能卖到最好的价格。

开膛的时候,陈安从血肉里挤了些血出来,到外面将几条猎狗叫过来,一一进行灌鼻,让它们记住这气味。

然后又割来些野狸子肉,奖喂了一些给它们。

至于剩下的肉则是被冯丽荣动了刀子解小,准备腌制后熏出来存放,这可是好东西,也是有药用价值的,虽然不太好吃,但对疏风通络、活血化瘀等面有功效。

还有野狸子的胆一样是好东西,虽然收购站没有收购,在清热解毒这一块也有大用,包括骨头,能用来做泡酒,治风湿。

在陈安剔骨剥肉的时候,冯丽荣没有掺和,洗了手,将孩子接过来喂了奶水,再次交给耿玉莲抱着后,她冲着陈安说道:“安哥,你自己弄着,我去把熊掌煮了,今天晚上吃点好的。”

她多少有点庆祝的意思。

陈安笑着点头:“要得!”

随后,冯丽荣冲着陈子谦招呼:“老汉儿,帮忙杀只鸡,我等哈用来跟熊掌一起煮!”

“为吃个熊掌还得赔上只鸡?”陈子谦有些诧异。

冯丽荣笑道:“啷个,舍不得蛮?没得这些东西,可弄不出好味道来!鸡没了,还可以再养,熊掌这东西,一辈子可吃不上几次!”

“主要是怕伱妈舍不得……”

陈子谦转头看向耿玉莲:“你点头我就杀!”

耿玉莲瞪了陈子谦一眼:“弄得好像很怕我一样……幺儿想吃就杀撒,我能有啥子舍不得的嘛,以后不要问我,听幺儿的!”

这话出口,引得两个晚辈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陈子谦当即到厨房提了刀子,到外面去抓鸡。

熊掌有前掌和后掌之分,前掌窄,掌花明显;后掌宽,掌花不明显。质量以前掌为佳,但并不是说,后掌就不能吃,其实和前掌也差不了多少。

留下一个前掌给陈平拿去送人,另外三个被冯丽荣仔细洗了一遍,抱来柴火将灶点燃,往里边烧了一大锅水,等水烧开,把三个熊掌放进去煮。

她又往里面倒了些苞谷酒,扔了些姜和挽成团的葱在里面。

跟着点燃了另一个灶火,也烧上水,等着陈子谦把鸡打理出来,也放在里面炖汤。

这熊掌一煮,血沫不多,用大勺舀出,等血沫弄干净了,稍微撤了些柴火,保持着沸腾的样子,不加任何作料地慢慢煮着。

这一煮就煮了近两个小时,屋子里渐渐有一股子特殊的香味弥漫。

眼看着煮得差不多了,冯丽荣将熊掌捞了出来,然后找来火腿腊肉,切了些薄片,和熊掌一起,放在鸡汤里炖煮,又往里面加了些竹林里弄回来保存着的竹笋和满是鲜味的竹荪,还有些秋季弄回来的香菇、菌子,放在锅里面,稍加调味后,慢慢地煮着。

不多时,屋子里的鲜香气味变得精彩起来。

这一煮又是大半个小时,总算可以了。

被这阵阵香味吸引着的一家子,对这道菜,期盼得不得了。

冯丽荣用勺子舀了一点点汤放嘴里砸吧砸吧,满脸欣喜地找出碗筷,先给老两口和陈安,各自舀了一碗汤。

别说喝了,就那气味,单是闻着都觉得香得不得了,入口后,更是满口的鲜。

“安哥,这熊掌做得还可以撒?”冯丽荣笑问道。

陈安头也不抬,只顾着吹气喝汤,直到汤水喝完,这才冲着冯丽荣竖起大拇指:“还是你厉害,这味道简直绝了,是我上辈子都没吃过嘞!”

他说的是实话!

到了现在,他多少有些明白,为什么熊掌明明是坨大肥肉,却能位列八珍之首了,主要就是那股子去了腥臊味后自带的奇异香味。

陈子谦也笑着说道:“确实是好味道,喝得忍不住……幺儿,这么好的东西,你不给你师傅送点过去?要是你没这么个师傅,怕是没机会吃上那么好的东西。”

陈安愣了下:“也是哈,翻过年来,我还没有去看过他老人家……宝儿,用砂锅给我装个熊掌,我给师傅送过去。”

对此,冯丽荣并无异议,转身回了厨房,找出一个砂锅,洗干净后烘干,然后将煮好的前掌捞了出来放在砂锅里,又往里面舀了汤泡着,里面的竹笋、香菇之类也捞了一些,将砂锅放在火上烧开后,找来提篮装着,交给陈安。

陈安接过提篮,提着就往李豆花的茅草屋赶,几条猎狗自然而然的尾随着,连两只下司犬都欢快地跟上。

而冯丽荣则是用铁鼎罐装了另一个熊掌,交给陈子谦,让他把准备送人的那个熊掌一起带着,送去陈平家里。

陈安赶到李豆花的茅草屋所在的山沟半坡,看到茅屋顶上火烟缭绕,紧跟着,巴豆和那两只下司犬的吠叫声响起,知道李豆花在家,算是来对了。

很快,李豆花从茅屋里钻了出来。

看清楚是陈安从半坡下来,他也朝着小院门口走来,将院门打开后就在那儿等着。

直到陈安走到近前,看到陈安提篮里的砂锅,有些奇怪地问道:“这是又给我送啥子来了……”

陈安刚想说话,又被他抬手止住:“等哈,我猜猜……”

他凑到砂锅边上,用手扇着闻了闻气味:“好香哦,这股特殊的气味,是熊掌蛮?”

陈安笑了起来:“不愧是我师傅,吃惯见惯嘞,这是我昨天刚从山上打回来的黑娃子,丽荣把熊掌煮了,让我给你送点过来尝尝。”

李豆花咧嘴笑道:“那妹儿是做厨的好手,肯定不会让人失望……”

他接过提篮,迫不及待地提着进屋,将砂锅端出来放在桌上,找来筷子,忙着先挑了一块熊掌肉,小心地用手捧着,生怕掉了,送到嘴边,吸溜一下吸进嘴里,嚼着嚼着就把眼睛给闭上了,满脸享受的样子。

“这辈子,我也是吃过不少好东西的人了,像这么好吃的,还是头一次,能吃上这么一顿,哪怕现在就死了也值得!”

李豆花不无感慨地说。

“师傅,乱说啥子,啥子死不死的嘛?就只是熊掌而已……要是喜欢吃,下次有机会,再给你做!”

陈安环视一下屋子,见他屋里墙壁上又挂了十来张水獭、石貂的皮毛,知道他冬季的时候也没少撵山,手头应该不缺什么,也就没有多问其它情况。

却见李豆花拿出两个碗,提了酒壶要倒酒,陈安赶忙将他拦住:“莫给我倒,我得回去!”

“忙着回去干啥子,就在这里陪我喝两盅撒!”

“家里人还在等我回去吃饭,总不能让他们干等着……你慢慢吃,少喝点酒,我改天再来看你!”

李豆花叹了口气:“行嘛,这砂锅改天我给你送来!”

“那我走咯……”

陈安打了招呼,领着猎狗返回盘龙湾。

而在这时候,刚从镇上诊所回到石河子村家里的吴巧花和苏春贵,刚把家中火塘里的柴火点燃,挂上铁鼎罐烧着水的时候,屋里就来了不速之客——杨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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