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沈雨醉的客人

哑娘是过度劳累早产的。

当初胡家四个儿媳妇,重活却全给哑娘干了,这账不找她们找谁。

“醉醉别胡说,怎么能怪你二伯娘呢。

当初要不是你二伯娘一棍子敲在你脑袋上,你到现在也都还是哑巴呢,你得感谢你二伯娘。”

沈雨醉似是恍然大悟,十分乖巧的道,

“二伯娘恕罪,侄女可没怪您的意思。

弟弟的事自有阎王爷爷做主,倒是我的事,该当面感谢二伯娘的。”

说着还真俯了俯身,

“侄女多谢二伯娘当日不杀之恩,还阴差阳错治好了侄女的哑疾,二伯娘实乃‘当世名医’。

当然,其他伯伯婶子们也是要谢的。

若不是你们对二伯娘的医术深信不疑,大力支持,侄女也好不了这么快。

大家放心,这份‘恩情’侄女记得,永世不忘。”

这要是再听不出她是故意挤兑胡家,那就是真的傻。

她也不想翻旧账,毕竟当初答应了老太太的。

但你不仁别怪我不义,家都分了还来恶心人,那咱就谁也别让谁舒服。

胡老爷子面色铁青,看向沈雨醉的眼神十分阴鸷,

“好好好,大郎爹,你养了个好女儿。

今日大喜我也不跟你纠缠,你给我一句明白话,你侄子的学业也到底帮是不帮!

你可要想清楚了,俊哥儿已经是童生,先生也说了,他的学识十分不错,过了年参加乡试十拿九稳。”

童生,科举中最低的等级。

可就是这样一个身份,小河村至少二十年都没出过了。

对于读书人,村里人天然的就有三分敬畏,三分尊重。

胡老爷子就是要告诉村里人,胡俊的未来不可限量,想帮沈家,也要先考虑清后果。

当然也告诉沈爹,不顺他的意,胡俊的未来就是沈家的绝路!

沈爹环顾一圈纷纷避开目光的村民,感受着二女儿握着他胳膊的力道,伸手轻轻拍拍沈雨醉,目光坚定的看向胡家。

“我早说了胡叔的意思我明白,俊哥读书当然要支持。”

胡俊立刻面露喜色,

“侄儿这厢多谢沈叔帮衬,此次侄儿正需五……”

“但沈某只是俊哥儿的外姓叔伯,家中妻儿更是体弱多病,确实也帮不了太多。

不过胡叔放心,沈某就算再穷,胡叔和老太太的孝敬银子总是少不了的。

正好里正叔在这里,当初胡沈两家立下约定。

沈家每年给胡叔和老太太二两银子做孝敬。

虽然当初说好了是宽限沈家两年,但那是体谅沈家艰难。

而如今呢,沈某也实在不能昧着良心说沈家艰难的难以为继,再不给就有些说不过去。

所以沈某今日就当着大家的面把明年的孝敬给了,另外把去年的也补上。”

从衣袖里掏出块小的银锭,却没亲自交给胡家,而是递向了胡里正。

“一事不劳二主,当初就是里正叔做的证,今日也劳烦了。”

胡家人的脸色十分精彩。

孝敬银子本来就是该给的,这么一来岂不是丢了面子却没沾到便宜!

胡俊紧紧握了握拳,努力维持着面上的矜持,

“沈叔……”

沈爹一拍手,仿佛十分懊恼,

“看我这记性,俊哥儿刚才说需要多少银子来着?五两是吧。

俊哥儿放心,这不是正好五两银子嘛,四两是奉养,剩下的一两是我这做叔叔的帮扶你的。

要是还不够,等过了今日只管再来。

到时候叔叔提前把孝敬银子给了也是无碍的。”

胡家最后是黑着脸被胡里正送出去的,饭都没吃上一口。

“哈哈哈,五两,俊堂哥肯定是想要五十两!”

一家子相视一笑,那必须是五十两,可沈爹不给啊。

结束了一天的喧嚣,沈家坐在干净簇新的新宅,总算吃上了一顿舒心的饭食。

沈雨微气恼的拿筷子戳碗,

“有什么好高兴的,还不是白给了五两银子。

要我说就该乱棍将那群畜生全打出去!”

沈雨醉也想这么干,但不行啊。

人活在世上总要受到这样那样的束缚,皇帝尚不能随心所欲,更何况他们这种升斗小民。

哑娘害怕的比划着问沈爹胡家会不会再来。

来肯定还是会来的,胡家今天是没想到沈爹敢当众这么‘不孝’才吃了亏。

等日后找到机会,依旧会想从沈家这块肥肉上咬一口,甚至整个吞吃入腹。

而今日沈爹和沈雨醉的一番挤兑顶多就是暂时退敌,顺便为沈家拉了一波同情分。

沈爹安抚的拍了拍满面愁容的哑娘,

“别担心,等过了明年三月一切就都好了。”

可哑娘怎么会不担心,胡家在她心里就是豺狼虎豹的代名词,只要存在就不会让人放心。

但不管是来自现代的沈雨醉,还是生长在小山村的沈家其他人。

杀人,是目前为止所有人都没想过的事。

可胡家这样蹦蹬实在恶心,不给点教训怎么咽的不下这口气!

右手指腹不断摩挲,拥有独立的房间,还真是难得的安静。

窗外忽的传来指甲抓挠木框的熟悉声响,沈雨醉打开窗户,面带笑意看向她的客人,

“你倒是越来越聪明了,我刚搬家就找来了。”

一只通身漆黑,羽毛光洁的乌鸦熟练的钻进屋子,轻轻抖动身躯,歪头看向沈雨醉,

‘好饿,好饿。’

“你啊你,我都成你长期饭票了,吃的这么多,小心养胖了拿你炖汤!”

无奈的点点它的小脑袋,转身拿了一袋小米倒在它面前。

来的正是沈家今日时光的大功臣,带她找到人参的小鸦。

通鸟语大概就是她的穿越福利了。

在用心聆听的情况下她可以简单理解鸟类的语言,可鸟类并不是都能明白她的意思。

要喝血,就如当初的小鸦一般,喝了她落在地上的血液,之后才感应到了她内心极度渴望得到人参的意愿。

她的血液对鸟类有一种吸引力。

最初发现这点她很紧张,因为这很可能随时给她带来生命危险。

好在经过研究发现,血液吸引的只有附近能闻到血腥的鸟类。

最重要的是,那些鸟并不是想喝她的血就喝。

要么是喝落在地上的,要么是经过她的同意,敢硬抢的,极少。

这一点给了她极大的安全感,至少保障了她不会被鸟吸成人干。

嘎嘎,目光被吃饱了的小鸦吸引,嘴角缓缓弯起,

“小鸦,发挥你重要作用的时刻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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