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牧羊的少女

越国都城,大门敞开,两队披甲士兵,排成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长龙。据说从城外十里处,一直到越王宫,长长的街道,都被甲士封闭了,也不知道迎接的是什么贵人。

当今最受越王宠信的文种大人和范蠡大人一齐出动,一大早就踏着朝露,在城外等候。老百姓们见到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是蜂拥而至,有谁不爱看热闹呢。

“老赵,这是迎什么人呐?搞这么大排场?”

“你问我,我问谁啊?不过看这个场面,来的人身份至少是王子以上,不然文种和范蠡这两位炙手可热的大人物,也不会在这里跟我们一起罚站了。”

以文种和范蠡两人为首的越国权贵,一个个脸色难看无比,不像是来迎接客人,反倒像是**老爹正在等着出殡送葬。

良久之后,在锦衣骑士的护卫下,一辆华丽的马车姗姗来迟。迎宾的队伍,换上笑脸,恭敬的迎接。

凑热闹的老百姓伸长了脖子,也没有能够见识到贵客的模样。别说是他们,就算是文种和范蠡,一样不受待见,贵客没有赏给他们半分面子,车驾不停,径直而过。

“老赵,马车上的人够嚣张的呀。把咱们越王座下的大红人都当成了空气,难道身份比大王还尊贵?”

“谁说不是呢,这些天出门小心着点,城里来了贵人,可别不小心冲撞了人家。到时候,怕是大王都救不了你!”

老赵说的是一句玩笑话儿,他哪里知道,越王还真的不敢得罪他口中的贵人。此时,勾践正在宫外亲自等候,预备给吴国太宰的使者接风洗尘。

马车直到宫门前,方才停下。担任使者的是吴国太宰所派遣的从事伏揽,在吴国朝廷中,不过是位列群臣之末的小官。此次来越国,官微才庸的伏揽并非受吴王派遣,仅是太宰伯嚭的代表,越王却自轻身份,亲自出宫迎接。

伏揽昂然下车,行于越王之前,坐于主席,坦然接受越王斟酒,称呼之间宛如同辈。宴席既罢,伏揽竟留宿越王寝宫。

勾践本人另寻住处,悄悄召见了刚刚巡游国内归来的范蠡。

“范大夫,此行辛苦了!”

“为大王效力,此臣之本分,不敢言辛苦!此次巡视,各地粮草储备大多进展顺利,兵器锻造却困难重重。臣以为,当加大开矿力度,同时寻觅良匠,为大王打造兵器。”

“此事不可大张旗鼓,以免引起吴国警惕,需秘密行事。”

“臣见吴国来客,嚣张至极,自大无礼。以小见大,吴国上下对我国皆起了轻视之心。不如趁热打铁,通过伯嚭向吴王进献美人,以骄吴王之心。”

“范大夫之策,深得我心。寡人日前已派遣使者,令其抓紧搜罗美人。”

“大王圣明!”

太阳正当空,暴晒之下,人不累马也乏,特使全然不顾,只是催促赶路。

小爷以前哪受过这等苦,要不是因为任务的缘故,怕是早就当了逃兵。东施高举两片大荷叶,一个罩着我,一个罩着自己,算是遮阳帽。

“公子,喝点水吧,以防中暑。”

水喝下去,片刻之间就化成汗水流了出来,小爷心想,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当初小店老板的说法不是没有道理,就算弄不到马车,最少也要搞匹马,纯靠脚走,至少娇生惯养的小爷怕是走不到终点。

买马至少需要几十辆银子,上次花掉了100两之后,小爷的存款只剩下20两,买是买不起了。要么就想办法赚钱,要么就要用点非常规的手段。

中午休息时候,刚好到了一个小镇上。小爷逛了一圈,整个镇子上,就没有卖马的。找来找去,只看到一位拥有牲口的老人家,他有一头老山羊。

没有马,牛啊、驴子、骡子都可以接受,骑个山羊?总感觉有点扯!

“老人家,你这山羊卖给我吧!”

唉!谁叫小爷没有其他选择了呢。

“兵大哥!小老儿平日在山上砍柴,就靠着这位老伙计帮忙拉车运输。没了它,小老儿就断了生计拉!不卖不卖!”

他老人家这么一说,小爷更有兴趣了,羊骑不了,可以拉车啊。多弄两头,应该能拉得动小爷了。坐车,那可比骑马还舒服!

小爷心头火热!不过就算大爷肯卖,就他这一头羊,也拉不动小爷。考虑到要长途跋涉,至少得弄个四只羊,两两轮班才行。

“老人家,小爷不为难你!你这羊看来也不是自己养大的,你告诉小爷从哪买的,小爷就不纠缠你了!”

“镇子外面不远,有一个山谷,那里有户人家专门喂养山羊,小老儿的羊,就是从那里买的!”

那还等什么,小爷赶紧出发。

草坪上一群活泼的山羊在开心的玩闹,好似不知世间的烦恼。

“好一群山羊,小爷的车夫有着落了!”

“主人在吗?小爷要买羊!”

一名天真烂漫的少女跳了出来,灵巧的手指头飞快地拨弄着一根青色的竹棒,让它在手掌上滴溜溜的转着圈。

“是谁说要买羊?”

身怀真命龙息,头隐日月星光,脚踏山河气运,穿着一身打过补丁的士兵服,光看身形气质就感觉贵不可言。听到少女的声音,那人回头向她看来,丰神俊朗的面容被少女瞬间刻在心底,好一位浊世佳公子。

“当然是小爷我啦!”

世间竟有如此好看的男人,少女眼睛亮晶晶的,透出天空般的清澈。

“是你要的话,送你也不妨, 但不许宰来吃了。”

公子身边转出一名身材巨大的女子,疑惑的问:“既养羊,又不宰来吃,那为何要养?”

“大概是养来做伴吧。”东施或者很难理解,作为现代人,小爷却见得多了,人家是把羊当成宠物养。很多养宠物的人,将宠物当成亲人一般对待,当亲儿子养的都有。

“放心,小爷买羊是用来拉车,不会杀来吃的。”

“此话当真?”

“骗你干什么?小爷要去都城,缺了交通工具,特意买几头羊来拉车。”

“这里去都城也不远,走去就是了。”

以一个小姑娘的脚程都能走去,原来这里离都城已经这么近了吗?小爷可以省下买羊的银两。

“喂,你不要羊了吗?”

耽搁的时间不短了,使者说不定已经在催着要启程,小爷得赶紧回去。

“小爷的银子不多了,既然路程不远,能省就省了呗。走了,拜拜!”

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少女都还没来得及问他的名字。

当席慕花终于看到都城时,想起那个牧羊的少女,还憋着一口怒气,说什么走去就是了。走是走到了,就是时间有点长,花了整整两天两夜。

特使搜罗美人为大王立下大功,加官进爵不在话下,成为都城炙手可热的人物。

被带回来的美人们,匆匆见过越王之后,被集中在一处宫殿内教以歌舞礼仪,外人进不去,里面的人出不来,内外隔绝。

作为有功将士,席慕花得了赏银50两,正式领取了一份军职。特使卫队并非固定编制,交了差事之后,各找各妈,各回各家,人员尽归原职。只有半路加入的席大少爷,没有地方去,领受了一份虚职,等候实授。

小爷不在乎等待,本来也没想过真的要为越王效力。可是在都城闲着什么都不干,等于浪费宝贵的任务时间。越三条是:刺杀、离间、策反。刺杀够不着,离间一样是够不着,唯有策反西施、郑旦等美人有点希望。小爷得想办法,混入宫中,跟美人们恢复联络。

城门口附近有接任务,发任务的告示牌,大大小小的事物,简单的复杂的,找人的寻物的,招工的求职的,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有困难的,到这来找帮助。有闲有功夫的,到这来赚点钱花。

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份醒目的挑战公告,在王宫外开设生死擂台,不管是谁只要在擂台上连胜三场,可获奖励十两;连胜五场,可得奖励二十两;倘若连胜十场,更可得白银百两。

有这等好事,谁不想白赚银两?自以为有点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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