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不好色还好什么

晚风送来稻麦和泥土的甜香。

明珠是背着风向的。

风先经过明珠的身体,再送到方恨少的嗅觉里。

——那味道就似他已闻到明珠身上的甜香。

和着稻子熟了、夜晚临了、泥土睡了的淳朴清香。

方恨少很珍惜这一刻。

像一个梦一般甜。

眼前的明珠,比刚从海里升上来的月色还白皙,他心中只深深地记住:

——伊哭起来的时候有酒涡,笑起来的时候有两只兔子牙。

(我一定要记住这个。)

(这个比诗句辞章,诵易背难,这是有缘才相见。)

(那不是梦里陪着的女子,美貌如心中的思望,就算忘了我自己也不能忘记你。)

(——不管天涯海角,只求海角勿忘了天涯!)

明珠幽幽地答:“他是去杀李商一。”

“李商一。”方恨少不自觉地跟了一句,然后,这名字突然勾起了他脑子里的一些联想,使他忽然叫了出来:“什么?李商一!”

他差一点没揪住明珠(要是别人,他早就揪住了):“你是说万人敌麾下首席高手,‘一统神剑’李商一?”

明珠点了点头。

“他要去送死不成!?”

“你怎知道他不是李商一的敌手?”明珠不悦。

“是。这……是……”方恨少不敢唐突玉人,生怕自己又语无伦次,只好以问代说,“他为什么要杀李商一?”

明珠心头忽然掠过一种寂寞的感觉。

很奇怪,如果不是因为这奇特的感觉,她大概不会回答方恨少这问题的。她毕竟跟眼前的人不熟,而在她心头最熟悉的人又已远去。

明珠不禁看了看眼前这男子。

——一个比女子还俊秀的男子。

俊美得令人生起美艳的感觉。

明珠忽然觉他有点痴。

所以她觉得很好笑。

一笑,天真得像似白玉瓶上滚过一粒珍珠。

颦笑间,镌刻尽成方恨少心中的顾影。

“我们先去了今忘寺,好吗?我知道路,我带你走。”明珠的语音像风里羽毛,柔柔和和,千依百顺,“我们一面行,一面说与你听。”

方恨少如奉玉旨纶音。

他们在阡陌间走过。

麦浪,晚风以及月亮。

还有个意乱情迷方恨少。

——如在云端上的书生:

(与我同坐,清风明珠我!)

也仿似没在风里,连风都是甜的。

(希望路永走不完。)

(走不完的路。)

他心中暗骂自己:这算什么,方恨少,你陶陶然的没半点大志,这像什么话!

可是他很快的就开解了自己。

古人有云,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一个人没有恋爱,有大志又有何用,连色都不好还好什么!?

想到这里,他就释然了。

简直飘飘然。

梁四的父亲原本是梁忘机,外号“天公地道”,因为他行事,一向是光明磊落、天公地道。

钟诗牛、梁忘机、李商一,原是结拜兄弟,钟为老大,梁是老二,李排老幺。

可是梁忘机爱上了一个他不该爱的女子。

他本来已有妻子洛氏,但那年轻女子一出现,他便情不自禁,有了一段孽缘。

这一段情本来还如火如荼,可是那女子趁梁忘机痴如醉的时候,向他提出杀钟诗牛夺“南天王”之位的意见,还劝他杀掉洛氏,立她为正室,梁忘机这才幡然省悟,这女子居心何其恶毒!

梁忘机因而与这女子疏远。

这女子找不到梁忘机,便找上李商一。

李商一以为二哥有妻室在,不便照顾,便替二哥照料这女子。

不料,李商一也坠入情网,不可收拾。

这女子这次也学精了,并不要求李商一杀两个义兄,只说愿一生一世与李商一在一起,然后激李商一杀了好一些人。

这些人既不该死,也不该杀。

“南天王”钟诗牛知悉之后,不敢攫犯众怒,只好将李商一逐出南天门。

后来还是梁忘机为李商一说情,只要能手刃妖女,将功赎罪,钟诗牛对李商一还可以破格收容。

李商一却不愿也不忍杀她。

梁忘机见那妖女害了不少良善无辜,而且发现她是万人敌一党的人,可是也念在与她有一段情,一直迟迟不肯下手。

结果,洛氏却给女子杀了。

梁忘机痛心疾首,要李商一一起去杀了这妖女——这个女子武功了得,非两个人联手不可。

李商一见兄嫂披祸也很激愤,便与梁忘机一齐找到了这女子,动起手来。

结果:李商一不但下不了手,还让这女子拉入了万人敌一伙里。

梁忘机却为这女子所杀。

那时候,梁四也十岁出头了,梁、李二人,把他留在客栈里,梁忘机一死,李商一怕这女子要斩草除根,连夜把梁四送回“南天门”,临别前,梁四还问他,“我爹爹呢?”李商一抚着他的发顶跟这小孩子说:“日后,你可以暗杀我三次,我都绝不还手。”

说罢黯然一叹,飘然而去。

日后,梁四才知道:爹爹虽非死于李商一之手,但也可以算是死于李商一的不出手。

他认为李商一出卖了自己的父亲。

他要报仇。

同样,“南天王”的人也想杀这女子为梁忘机报仇。

可是李商一仍然维护着这女子。

不过这女子很快的又搭上了别的男子。

她有一种妖冶的魅力,不但能满足男人的想和企求,也激发了男人的渴切和欲。

这女子仿佛是他命里的克星。

李商一几次想杀她,但都动不了剑,下不了手。

最后,李商一只能做一件事:

他弄瞎了自己的眼睛,割了自己的舌头。

——只有不看她,不跟她说话,才可以禁得住她的诱惑。

瞎了和半哑了之后的李商一,终于成为一代剑客。

“可是四少爷总是认为:李商一毁目割舌,不但咎由自取,而且是旨在不受外魔所侵,索性不视不言,专心得以练成‘惘然之剑’,再创‘一统神剑,。”明珠把“故事”的“前因后果”告诉了方恨少之后,这样补充道,“所以,他一有机会,就去暗杀李商一。李商一也守诺,并不还手。”

说到这里,明珠望着犹似沧海般的苍穹,悠悠的叹了一口气:“他已试过一次,可是失败了。”

她那张不经忧愁的稚脸,洋溢着不胜负荷担忧。

“那妖女究竟是谁?”方恨少忍不住问。

“狄丽君。”明珠心不在焉的答。

——要是明珠要我杀我不愿意杀的人,我是不是也会去杀?

——不会的,明珠是那么天真善良的女孩,才不会叫我做这种事。

方恨少想到这里,才放了心。

由于他痴痴的想着,给明珠看了出来。

“怎么?”明珠问:“你没有听?”

“听,听,”方恨少慌忙慌惶的说,“我一直都在听。”他几乎要发誓了。

他们一路谈笑。

天色愈黑,连那一弯明月都消失得尸骨无存了。

风急了。

——莫非远处有雷暴?

对方恨少而言,他不想知道,也不理会。

只要有明珠在身边,他便是: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人生里有些事,就算是幻觉也无妨。

——最怕的不是不去恋爱,而是感觉不来。

既然美丽只是一闪而过的光芒,便宁愿痛苦也不逃避,好汉只问有情无,江湖上的人物,只求一刀夺了天工。

——反正失去要比得到容易,爱过,便连苍凉都有力些。

一个人去恋爱一定要有把自己押了出去的决心。

要爱便爱得狂,要玩便玩到癫,要做事便要做得全心全力——这是一个江湖人的本色。

所以在他们的故事里,充满着失望也充满着希望,总是有刀光里的泪光,刀光里的泪影,刀影里的泪花。

也有梦醒、也有乍现。

常有不平的寂寞。

寂寞的不平。

未到今忘寺前,他们经过了一个市镇。

此际还不太晚,街上还有不少行人,食肆和摊贩生意正好。

——有这么一位清纯标致的小姑娘,和一个清朗文秀的书生走过,谁都难免会加以注目。

望的当然还是小姑娘。

不管男的女的,看的对象,总是女子。

因为女子好看。

男的看了,可以想入非非,有非非之想,也可以光看不想;女的看了,可以评头品足,比较一番。

他们看见明珠,似是在禾秆里发现一颗明珠般的,眼前一亮。

可是却很快的有人认出她来:

“咦,她不是那‘金陵楼’里的歌妓吗?”

“对呀,她怎么会来这里?”

“难道她来这里……嘻嘻……”

“……嘻嘻……”

“怎么!”

“找男人呀!”

“呸!男人?她身边不是有了个小白脸了吗?”

“……哇,那么美的女子,她是谁呀?”

“谁?金陵楼里的明珠呀!有钱你就可以买下她,骨碌一声吞到肚里去!”

“也不要这样缺德!听说,她是卖笑不卖身的哩!”

“不卖身!有钱看这种娘儿还卖不卖身!听说阿芮早半年已经睡过她了……”

“什么?你这个老不死的,怎么这么清楚这种事,一定是又背看我去鬼混!”

“哎呀呀,不是呀,冤枉啊,我……我这是听人说的嘛!”

“这狐狸精还乳臭未干呢!连你都敢沾,不怕惹得一身骚,你给我回去!”

“——是。”

“嘻嘻,今晚贝老头儿可有苦头吃啰!”

“——都是这小狐精害的人嘛,哼唧唧,怎么我一见她就浑身发痒……”

“你看她嫩得快要滴出水来了……卜老大,我看咱们改天也要去金陵楼淘一淘……”

“可贵着呢!”

“这么样的货色……值得嘛,反正穷根栽了大半辈子,也不在一次掏光了。”

方恨少的恨不少。

他恨极了。

他想冲过去,把那些缺德多嘴、无耻卑污的人打倒于地。

可是明珠拉住了他。

拉着他疾行。

耳际还传来一些登徒子的调笑声:

“咦?怎么?小娘子还害臊呢!”

“才不是,又不是未经人道,才不像你老妹那么脸嫩哩,人家是赶着跟小郎儿去……”

方恨少恨声道:“我去杀了他们!”

“你练武是为了打无还手之力的平民的么?”明珠反问:“如是,你尽管去打。”

方恨少怔住了,恨恨的道:“可是,他们对你……”

“谁叫我真的在金陵楼呆过?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谁人会管你卖色还是卖艺?”明珠一双清纯得经不起惊慌的美目,正在凝视着他:“你是高雅的读书人,我是个欢场女子,你跟我走在一起,不怕折辱了你么!”

方恨少大喝一声。

他一拳打断了一棵小树。

小树喀喇而折,乡镇里的人全部住了口。

没有人敢再开声。

方恨少拳骨上有血。

痛。

痛得使他不知拳骨碎了没有。

可是,这样却使他感到好过一些。

因为他把内心的痛苦全都发泄在那一拳上。

明珠用目光细细的观察他:

——他因气愤而脸都白了。

——就像是一个悲愤的小孩。连忿怒时表情都那么样的细腻。

——可是他怎么会那么激愤?

——难道他……?

明珠开始感到有点儿不寻常。

她觉得要重估眼前这个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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