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史勇被截胡

基本的交易都做完了,能赚的一些小利都赚完,孟一凡和勇士签下合同,3年500万米刀的价格,真的不算高,这个消息在nba引起了一点小的动荡,但是没有多少人在意。

大学混得好的教练,很多在nba表现都一般,因为大学里教练是说一不二的核心,而nba里,教练和当家球星闹矛盾的话,卷铺盖走人的多半是教练…

大学生球员很谦卑,很老实,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命运掌握在教练手里,nba球星一个个都是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谁会搭理你一个寂寂无名指手画脚的家伙?

所以还是老生常谈的事情,交易狂人,势在必行,孟一凡可不希望自己哪天正在讲战术的时候,突然被狂人掐死。

签约勇士之后获得的四星卡抽取机会,孟一凡并没有着急使用,而是暂时存放,跟之前东决奖励一起,等着选秀大会结束,再抽取。

97年的nba选秀大会在北卡莱纳州夏洛特举行,ncaa圣地北卡就在这里,看起来斯特恩老头对这个地方的球市,馋了不是一天两天了。

勇士有四个选秀权,自身的首轮次轮第四顺位,来自公牛的首轮第29顺位,以及来自华盛顿子弹的次轮第14顺位。

值得一提的是,孟一凡的助教招募并不是很顺利,只把肯尼·史密斯这个家伙忽悠到身边做助教,别的助教目前还没有啥人选,报名的是很多,但孟一凡都看不上这帮家伙。

搞了一圈,最后孟一凡带上乔治城新任主教练卡米尔,带上张斌和肯尼·史密斯,一杆子人在勇士包厢,和勇士队高管一起,进行nba选秀。

国内也转播了这场选秀,因为史勇和胡雪峰都被认为会在首轮选中,行情很不错,没被选中的马健,次轮选中的大巴,都在nba混的风生水起,想来首轮被选中的一定会打的更牛一点…

第一顺位属于马刺,而他们百分百选择的是邓肯这个历史级别的大手子。

要说起来,邓肯本来在大学第一年行情就不错了,但是邓肯的母亲在他14岁的时候死于疾病,临死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好好的读大学…

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也让很多nba球队错过了这个大手子,邓肯是nba历史上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这么多球队大规模摆烂等他的牛人。

别杠什么詹姆斯什么的,詹姆斯是高中打完比赛,签下天价大合同代言之后,脑子一拍,走你,老子要去nba晃悠,大学篮球算个球。

而在那个时候,nba常规赛都快打完了,该摆烂的早早地摆烂了,不该摆烂的也不会因为詹姆斯突然宣布参选,慌不择路的摆烂十几场,没啥用。

要说像这次这么大规模摆烂的,就数07年的奥登了,但是那一年的新秀被人公认的特别的好,选到谁都是胜利,不像97年,砖家满眼都是邓肯。

事实证明砖家眼睛还不是很瞎,知道哪一年的新秀质量不错,哪一年的新秀看起来就不太行,97年新秀的质量,名气,荣誉什么的,还真不如07年的高

在斯特恩例行的废话结束之后,圣安东尼奥马刺毫不犹豫的用状元签选下了邓肯,看到这一幕的孟一凡叹了口气,这个建队核心,完美兼容各种体系的大个子,最终还是错过了…

第2顺位属于绿军,科比说过,第二名就是最大的输家,这句话不仅可以运用到比赛中,还可以运用到选秀中。

君不见,红衣主教为了摆烂费尽心思,各种输球,结果还是输给了斯特恩的暗箱操作,谁说战绩最差的就能拿到状元签了?我斯特恩今天就教你,什么才是掌控全局…

孟一凡也很好奇,绿军这个顺位会选择谁?是跟原时空一样,选择比目鱼?还是说顺位提高之后,选择白人的又一次希望范霍恩?

“我宣布,波士顿凯尔特人用第2顺位,选择了来自橡树山高中的2米16中锋,史勇。”斯特恩溜达溜达上台,宣布道。

这个消息一出,国内瞬间沸腾,史勇被第2顺位选中,基本说在老美的眼里,史勇就是这一届新秀里面第二好的球员,这就证明咱国人有打nba的实力!

而孟一凡,则是皱起了眉头,史勇是自己预定的球员,难道说凯尔特人这帮家伙,想效仿雄鹿那样,赚上一笔小钱么?

让卡米尔去联系绿军管理层,孟一凡则是揉起了额头,真的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老老实实把史勇选到手不就行了么,咋自己选好的建队核心,被人截胡了呢。

卡米尔回来,表示说史勇是红衣主教看上的新秀,绿军不愿意出手,孟一凡就纳闷了,一个高中生凭借身高打的有那么一点统治力,你咋就抓着不放了呢。

想不明白的就不想,孟一凡迅速盘算了一圈,第4顺位选不到史勇,起码也要找个靠谱的球员,对于管理层说的什么范霍恩,什么蒂姆·托马斯,都是扯犊子的选项。

第三顺位的掘金选择了范霍恩,据说这个漂白版本的邓肯,大学时期和邓肯一时瑜亮,反正孟一凡没在大学见过这货,给他们大学发比赛邀请也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这货被砖家们称为下一个“拉里·伯德”,败坏大鸟名声,从范霍恩做起。

这个好男人本来在1996年就可以参加选秀,但是考虑到自己的女朋友和自己刚学会走路的小女儿,这个以家庭为主的男人决定继续读大学,等到1997年再参选nba。

要说吧,范霍恩实力还是有的,但是就是有点玻璃人属性,一受伤就萎靡不振,再也没能恢复前几个赛季的英勇水平了。

范霍恩外线投射水准相当的不错,但是速度比较慢,只适合在大前锋这个位置,但打大前锋球风又比较软,低位单打能力让人看了尴尬的抠脚,还不如让他在外线的威慑力大。

在01年总决赛中,篮网对阵湖人,外界本以为是强点碾压的大前锋位置,范霍恩却被里克·福克斯防的手感全无,状态冰冷,最终湖人捧起总冠军奖杯。

这一轮总决赛过后,范霍恩被贴上季后赛软脚蟹的标签,被篮网扫地出门,兜兜转转,生涯最后的范霍恩还是被交易到篮网,离开了联盟。

总结来说,一个生不逢时的球员,晚几年去小球时代,绝对是各队抢着要的香饽饽,球风软一点什么的都无所谓,只要你会嗷呜乱叫,裁判就给你哨子…

嗯,这个大学时和邓肯一时瑜亮的男人,生涯唯一一个荣誉,就是跟邓肯一起入选最佳新秀阵容…

工作人员来敲门,孟一凡思索片刻,写下了一串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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