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激情似火的时代

六十年代初期。

京城。

寒冬腊月。

下午四五点时分。

天色阴暗,萧瑟的北风呼呼的吹着。

风中,夹杂着冷冰冰的雪花,在大风中仿佛小刀子一般。

吹到人脸上,刮的人脸生疼。

路上的行人,纷纷赶回家中躲避风雪。

只有那些工厂,依然人声鼎沸,开足马力搞着生产。

……

红星轧钢厂。

是京城的第三家大型钢铁企业,常被人冠以第三轧钢厂的称号。

同时也是由私转公的典型。

转型之后没有几年,就从一个一两千人的小型企业,变成一个上万工人的庞然大物。

方圆几里,尽是他的工人生活区。

单单生产车间就十几个。

职工食堂三个。

每一个都能同时让上千人同时吃饭。

其他的各种部门更是应有尽有。

其中就有宣传科。

大雪中见到工人们心思涣散,工作激情受阻。

随即播放起了广播,一句句激励人心的话语,在风雪之中,通过大喇叭送到了每一个人的耳边。

广播之后,更是红歌放送。

那振奋人心的说辞,慷概激昂的红歌。

让工人的激情瞬间高涨。

更加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

红星轧钢厂的第九车间。

一个名叫时新华的青年,听着耳边激昂的时代红歌,心中也是异常振奋。

这真是一个火一样的年代。

缺吃短穿的背景下,人们燃烧自己的激情,鼓足了干劲为社会添砖加瓦。

青春的岁月,时代的光辉,在这里展现的淋漓尽致。

在看看身边,一个个穿着朴素,身材干瘦却在红歌中洋溢着笑容的工人。

时新华心中,也燃起了火苗。

似乎,那车间外的风雪,不在那么冰冷,干起活来也更有劲。

他眼中,仿佛看到自己伸着双手,迎着积极进取,艰苦乐观,一颗红心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一头扎进了那个波澜壮阔的激情年代。

激昂的时代红歌,一直放到工人下班。

时新华走出暖和的车间,感受到外面的寒风,下意识的裹了裹身上破旧的棉衣,把脖子上的围巾围好,跺了跺脚、迈步向家里走去。

一边走一边心想:“六十年代的冬天,真他娘的冷啊,这怕是得有零下十五六度吧。”

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

哪怕穿越十来天,他也依然想不明白。

自己好好的,怎么就来到了这个年代。

真是一点预兆都没有。

就是简单的睡了一觉,醒来就来到了这里。

要知道,他本生活在二十一世纪,有着一份薪资不错,轻松悠闲的工作。

家中有慈祥的双亲,娇美的妻子和乖巧的孩子。

一家人快快乐乐,生活小康。

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还来到了这个独特的年代。

吃不饱,穿不暖。

是这个时代最大的特色。

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他还真不乐意来到这里。

刚刚知道的时候,他想死的心都有。

也就是胆子不足,不敢自杀。

这才无奈接受了现实。

当然,祸福相依,有不好的就有好的。

等他彻底清醒、无奈接受现实后,才发现上天赋予他一个大大的空间,竟然有方圆上百公里大小,犹如掌中佛国一般。

一半山地,一半平原。

跟现实空间不同,这里面没有四季,没有日夜交替。

永远都是一副光明、温暖如春的样子。

可是,偏偏没有太阳。

以他有限的认知,实在难以理解,这里的光明来自哪里。

不过,这不影响他对空间的使用。

平原上,是一片片绿油油的青草。

山地则是一片丛林。

经过各种穿越小说洗礼的他,马上尝试着对这个空间进行操作。

一念之间,天翻地覆。

上千亩的草地上下翻滚,瞬间变成耕地。

看到如此情景,时新华眼神发亮,马上有了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的底气。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好处。

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他这具身体才二十岁。

虽然瘦弱了点。

但是也比自己上辈子被酒色掏空的身体健康很多。

最关键的是年轻。

等于自己平白赚了十几年的寿命。

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特别是自己穿越的时候,人家正好是新婚、洞房花烛之夜。

新娘都领了回来,就等晚上洞房呢。

却想不到,等到天黑之后,一心只想洞房的原身没有注意地面、一脚踩到了院子里一处结冰的地面上,脚下一滑,摔了一个仰背角,

这一摔,四脚朝天,脑袋狠狠的磕在了地上。

整个人顿时就晕了过去。

还是新娘子发现的及时,才把他搬到了床上。

并且找了医生,开了安神药。

可是,新娘子怎么也不会知道,等自己的男人再次醒来,已经彻底变了一个人。

身体还是那个身体,但是灵魂却不是。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结婚前的男女根本就不熟悉。

在媒婆的介绍下,见上一面后只要不是太丑太挫,一般就会直接答应下来。

然后隔上一段时间,找个日子直接领回家,关起小门过上夫妻生活。

什么订婚,结婚办酒席之类的全都没有。

直直接接就是领回家开始过日子。

至于说合不合得来。

那都完全不是问题,即使性格不合,也很少会有离婚。

床头吵床尾和,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这样的情况下,加上连洞房都没有入。

新娘子就更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时候,别说换了个灵魂,就是换个身体怕是新娘子也发现不了。

而且时新华清醒后,不仅得到一个新的身体。

更是连原身的记忆也被他继承了过来。

这种情况下搞定一个不熟悉自己的新娘子,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么?

正好,方便让新娘子重新认识自己。

想到这里,想到新娘子,时新华的脚步不由得快了几分。

新娘子叫郭小乔。

以他的眼光看来,是一个非常符合他审美的女人。

身高一六三左右,五官和谐,长相白净,身材凸凹有致,一双大眼特别有神。

也就是艰辛的生活、破旧的穿着,遮住了她的美。

要是放到后世,根本不用怎么打扮,换上一身时尚的衣服,绝对是个美遍全网的女子。

唯一让时新华不够满意的,就是她有一根大辫子,满满的的都是时代感。

太纯真,太质朴了。

时新华提议了好几次,想让她把辫子剪短点,然后换个发型,哪怕扎个马尾呢,都会让人眼前一亮。

可惜,郭小乔什么都能听他的。

唯独对自己的辫子爱护的很。

一听到时新华要她剪头发,她都跟个护犊子的小母鸡似的。

把辫子抱在怀里,碰都不让他碰。

对此,时新华也很无奈。

整个社会都是大辫子,女人们更是以大辫子为美。

自己哪里改变得了?

当然,估计跟自己没有跟新娘子同房、两人之间还有点间隙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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